崔振峰
中央農村工作會議強調,加強和改進鄉村治理,加快構建黨組織領導的鄉村治理體系,深入推進平安鄉村建設,提高鄉村善治水平。鄉村治理是國家治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,必須立足新時代鄉村新變化、新形勢,健全黨組織領導的、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鄉村治理體系,建設充滿活力、和諧有序的鄉村社會,提高各族群眾獲得感、幸福感、安全感。
強化政治引領。辦好農村的事情,實現鄉村振興,關鍵在黨,必須堅持把黨的領導貫穿鄉村社會治理全過程各方面。要健全村級重要事項、重大問題由村黨組織研究討論機制。全面實施基層治理網格化管理制度,依托治理網格設立黨支部(黨小組),讓黨的工作覆蓋每個治理網格。有效整合村級各支力量,縱向健全“黨組織+綜治中心+網格+維穩雙聯戶”四級聯動基本組織架構,橫向建立村黨組織領導下的黨群服務、維穩綜治、農村發展3個中心的“一支部三中心”基本運行模式。持續推進選派第一書記工作,幫帶培養村黨組織書記和優秀年輕骨干,推進“一村一名大學生”工作,健全村干部及后備隊伍管理機制。
健全自治制度。群眾自治是人民當家做主的最直接形式,要充分調動基層主體參與鄉村治理的積極性、主動性、創造性。探索黨組織領導下的“1+3”(黨組織+自治組織、經濟組織、社會組織)組織體系,建立“新時代鄉賢”工作機制,搭建鄉賢與鄉村社會結構有機融合的平臺。堅持創新和發展新時代“楓橋經驗”,深化拓展“四議兩公開”工作法,豐富“惠民日”“民情懇談會”等村民議事協商形式,健全村規民約宣傳、監督和“積分式”獎懲機制,推進村級事務“陽光公開”,形成民事民議、民事民辦、民事民管的多層次基層協商格局。持續推進專群結合、群防群治,整合基層治理資源,促進治安秩序共治共管。
堅持法治保障。良法是善治的前提。加快推進法治鄉村和平安鄉村建設,完善“一統三建”“鄉村大喇叭”等農村社會治安防控體系,推進掃黑除惡常態化。健全鄉村矛盾糾紛調處化解機制,暢通和規范群眾訴求表達、利益協調、權益保障通道,積極實施農村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和危機干預機制建設。建立基層小微權力腐敗監督懲治體系,梳理風險點,建立小微權力清單,有效治理群眾身邊的“微腐敗”。加強農村法律服務供給,加快建設12348公共法律服務熱線、中國法律服務網、公共法律服務站(室)三大平臺,推進“一村一法律顧問”制度,打造綜合性、一站式服務。
突出德治教化。道德教化是培育鄉村治理內生動力的重要方式。要堅持用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引領鄉風文明,實施鄉風文明培育行動,開展“道德模范”評選表彰活動,發揮典型的示范帶動作用,引導村民孝老愛親、勤儉持家,培育良好的鄉村社會風氣。發揮新時代文明實踐中心作用,做到教育引導、實踐養成、制度保障三管齊下,打通理論與農民群眾的“最后一公里”。建立健全“道德規范”等文明鄉風管理機制和工作制度,建立健全農村誠信體系,建立“失信名單”數據庫,積極探索德治路徑。
(作者系新疆阿勒泰市委副書記、政法委書記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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